本月初福建省开办“港澳再次签注邮政双向速递”业务,截至11月8日,业务受理笔数达105笔。
据了解,“港澳再次签注邮政双向速递”是申请人通过福建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部门网站申办二次签注后,由省邮政速递物流公司和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通过信息系统对接,进行网上订单处理及线下证件揽收,使申请人足不出户即可申办再次签注的一项便民利民措施。服务受理人须为年满16周岁、持有港澳通行证,且户籍所在地为福清、长乐、平潭、罗源、马尾之外的福建省居民。全程服务时限为10个工作日,其中公安出入境部门为5个工作日,邮政速递公司为5个工作日。服务资费根据收寄及寄达地不同进行区别收取,其中收寄地、签注地及回寄寄达地均为同一县(市)范围内,资费标准为20元/件,非同一县(市)范围内的,资费标准为40元/件。
福建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和省邮政速递物流公司要求,全省各级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和邮政速递公司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认真梳理本地区业务处理流程,确保各环节工作落实到位;明确项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,加强沟通协作,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;紧密配合,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出现的问题,避免损害申请人正当权益;定期总结经验,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工作流程,提高工作效率;发挥各自优势,通过网络、广播、电视、报纸等媒体,开展有效的宣传和推广活动,确保申请人能充分享受这一服务。
www.yptsn.com/news/news2.html
|